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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張亮 通訊員張寶華 易馨詐騙250萬,潛逃越南妄圖逃避打擊的詐騙逃犯曾文(化名)被勸返回國。11月25日上午,曾文在朋友的陪伴下,驅車2000餘公里,從越南趕到河南省靈寶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涉案資金250萬元悉數退回。這是河南警方“獵狐行動”中歷時最快、返還贓款最及時的一起成功勸返案件。
  9月初,河南省靈寶市豫靈鎮農民李元(化名)經人介紹認識了廣西男子曾文,曾文謊稱自己與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某村村委簽訂了砂金開采協議,品位非常高,但資金不足,正要轉讓。李元等人幾番考察,於9月29日晚與曾文簽訂了轉讓合同並先行支付250萬元。10月1日,李元等人組織機械入駐該村準備開采時,被村民阻攔,方纔知道被騙。
  案發後,三門峽市公安局和靈寶市公安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民警遠赴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廣西桂林等地,開展緊張有序的調查取證工作。在初步掌握曾文與村委簽訂的協議系偽造、該河道按照國家規定不允許開采砂金的真實情況後,立即調集另一組民警,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於10月10日聯合發佈的《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送達其家屬手中。民警對曾文親人及其關係人做了大量工作後得知,嫌疑人可能在越南落腳。為了儘快讓逃犯歸案,民警重點對曾文的親朋好友展開了細緻入微的法律宣傳、政策引導。最終,在當地警方和其朋友的幫助下,曾文打消了思想顧慮,決定回國投案自首。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主動與檢察機關協調溝通,爭取最大限度給予曾文寬大處理的法律政策。經過20多天艱苦卓絕的細緻工作,逃往境外的曾文迫於壓力再三權衡,選擇了回國投案自首,並悉數退還了全部涉案資金。  (原標題:境外逃犯驅車兩千公里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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